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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家庭教育协同机制 陕西为家庭教育领域立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09:12:00    

5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李娜介绍《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有关情况。

  2025年5月1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推动陕西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办法》共有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分为工作机制和职责任务、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联动机制与支持服务、社会协同参与、特殊群体帮扶、法律责任、施行时间等七个方面。《办法》聚焦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科学育儿新期盼新要求,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形成了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陕西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

  《办法》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主体责任作了补充性规定。比如,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如祖父母等)的协助义务,强调家庭内部的协作机制。细化了委托照护责任,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被委托人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并共同履行教育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细化了家庭教育重点内容,要求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比如,强调在家庭教育中要尊重未成年人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进一步细化了安全防范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网络健康使用等内容条款。要求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增设有关性别平等意识的条款,特别明确家庭教育中应当树立性别平等观念,要求在家庭角色分工、资源分配、教育机会等方面公平对待子女,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平等的家庭成长环境。

  回应家庭教育难点问题。针对社会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亲子关系问题,要求家长增加亲子陪伴时间,并通过游戏互动、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等方式提高陪伴质量。针对各种养育焦虑问题,要求教育、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向家庭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要求学校、社区广泛设立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针对特殊情境的家庭教育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保障。如:鼓励用人单位承担假期托管服务和突发事件中未成年人的托管服务。

  构建家庭教育协同机制。《办法》突出体现了以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主,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不强加干预,重在有效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同时,对社会化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进行规范,设立准入门槛,要求依法登记,并制定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有序发展。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