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王彬
针对“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事件,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7月15日发布情况通报: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此前舆论对此事的几个主要质疑点,在这则最新通报中都有了具体回应,且被一一实锤。随着更多真相浮出水面,简而言之,此次执法办案,问题百出,已经不是“经不起推敲”的范畴,而是对法律赤裸裸的藐视,对当事人正当权益赤裸裸的侵犯。尤其是从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当地执法部门在没有证据情况下,竟靠一则视频来办案,也是“活久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执法者连最基本的依法执法都做不到,把执法当成“过家家”,又谈何“法治”呢?
作为公职人员,竟然敢如此无视法律,也令人匪夷所思。虽说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后续的纠偏纠错,也还了当事人以基本公义,但毕竟此事 “本不应该发生”,也让公权力蒙羞,并在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所以追问很有必要、也不能停。
一则,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都相当于“碰瓷”的荒唐任性执法,究竟是怎么出现的?既然内驱力不是法律,那又是什么?到底存不存在“案外因素”?
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到,当事人称,自己遭遇“天价罚单”或跟在店里做帮工的亲戚家拆迁有关。“处罚前拆迁办和市场监管局的人来店里几次,10多个人3辆车,要我做亲戚的工作,让亲戚同意拆迁。”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处罚到底是不是拆迁施压的手段?相关部门有没有把法律当成敲诈工具?这些质疑和关切,此次通报中并未提及,但却并不能被漠视。
二则,倘若此事没有媒体持续介入,没能引发网络风暴,没有被舆论“追着打”,那公平正义是否还能归位恐怕要打个问号。面对问题执法,当地市监局何以集体失守?
回看此事过程,无论是此前的通报回应,还是当地市监局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态度都有些强硬,还不时把锅甩给当事人。可现在事实当前,当地市监局那些“理直气壮”式的回应,也都沦为笑柄,并且还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为自身过错开脱找借口”的嫌疑。再加上当事人通过提交《陈述申辩书》等合理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也无果,这些都是当地市监局缺乏基本自我纠偏能力,以及相关执法过程缺乏强有力内部监督机制的佐证。失守原因也由此明朗。
三则,此事跌宕数月,让当事人陷入“自证清白”的泥潭,不仅身心俱疲,还影响了生意,既然如今已明确错误执法才是问题根源,那当地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是不是也该有个交代?撤销行政处罚,处理相关人员,这些都是基本操作,此外,还当给当事人道歉,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也该有个明确说法。
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追求下,此案暴露的执法失范与监督缺位,具有一定典型性。其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尤其是加剧的信任裂痕,绝非一句“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的官话套话所能消解和弥合的。必须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监督的“探照灯”照亮每一个执法环节。唯有有案必查、有责必究、有错必惩,方能重塑公信,杜绝此类法治闹剧的重演。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