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落地湖北,让企业尽享诚信红利
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易 陆春婷
4月27日,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企业自查情况表》,顺利通过武汉海关所属随州海关关员的审核,企业自查结果被海关认可后不再实施现场核查。这是自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推广实施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以来,武汉海关首次采用该模式完成企业核查,标志着又一项深化海关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湖北落地。
武汉海关关员向企业宣传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通讯员供图)
“以前海关到企业进行核查,我们需要提前做好迎检工作、准备相关资料。新模式下,我们可以根据工厂实际灵活安排自查时间,也无需提前复印相关资料,极大地节省了工作精力和时间。”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舒大忠感触颇深地说道。
据悉,以往海关对进出口企业的核查通常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需要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前往企业现场检查,企业也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来配合。新落地的“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变“现场查”为“信用管”,对信用等级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允许其开展自查,海关对企业自查结果直接采信。新模式赋予信用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减少了海关人员现场核查的次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迎检成本,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与此同时,新模式着力构建“互信互认”监管机制,海关通过对企业“画像”进行信用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海关发放的《企业自查情况表》,自主完成生产经营全链条的合规性审查,涵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防疫措施执行等核心环节。企业自主开展“全面查”,海关进行“重点查”,极大降低了核查时间、优化了监管资源。这一创新性举措是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通过“企业自管+海关智管”的双轮驱动模式,既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又提升了海关监管效能,将为湖北企业带来诸多便利,更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石,通过明确企业自查项目、规范材料提交清单等方式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减少了我们海关工作人员进企业次数,也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既能引导企业自律管理、守法经营,也确保了企业监管得到有效落实。”随州海关副关长苏家亮说。
据了解,此次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的推广,涵盖了45种核查作业表单,覆盖了绝大多数企业核查要求。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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