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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棵”还是“10元/克”?小心被套路!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7 10:04:00    

“当对方从商品柜台后拿出10元/克的价格牌时,我才反应过来被忽悠了,但是东西已经被打成粉末,我只能付款认栽……”近日,江苏网友陆先生(化名)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他在G2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江阴大桥服务区”一家茶叶店被诱导购买“金尖藏茶”,花了3190元冤枉钱。陆先生留言后,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这笔钱已经全额退还给他。

陆先生的遭遇似曾相识。三年前,多地网友投诉在江苏部分高速服务区遭遇“药托套路”,购买了高价中药材。2023年6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回应,已就加强服务区经营业态管理工作印发通知,要求当年6月20日前,全系统服务区所有中药材类业态应退尽退。“药托”现象又死灰复燃了吗?人民网为此进行了实地探访。

留言人:

以为“10元/棵”,孰料“10元/克”

陆先生回忆,5月30日,他乘坐从江苏苏州前往河南焦作的客运大巴,15时15分大巴从京沪高速靖江南收费站驶出,约两分钟后抵达“江阴大桥服务区”,司机告诉大家在此停留20分钟。

乘客纷纷下车,陆先生走到一家茶叶店门口时,两名中年男性凑过来。“他俩一唱一和,一个说在西藏旅游时曾买过这个‘金尖藏茶’,另一人说他父亲喝过,降血压降血脂效果很好。”听着两人和店员把价格还到了“10块钱”,本身也有相关基础疾病的陆先生动了心。

涉事店铺售卖的“金尖藏茶”。 人民网 鞠峰摄

“我以为是10元一棵,便想买些试试。”陆先生称,店员介绍这种茶“必须打粉才能发挥功效”。待打成粉末后,对方亮出价格牌,陆先生才知道计量单位是“克”不是“棵”,忙称“没有那么多钱”。对方表示打成粉后是不能退的,他又惊又急害怕误车,最终通过花呗付款3190元脱身。

经历消费陷阱后,陆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帮他追回货款,并对这里的宰客现象进行整治。

记者探访:

昔日“服务区”关停后已变“停车场”

6月17日上午,记者按照导航指引驱车来到陆先生所说的“江阴大桥服务区”,扩音喇叭里循环播放着:“欢迎光临江阴大桥停车场,您所乘坐的客车停车20分钟,时间充足,请放心选购……”

这里小型私家车较为少见,5分钟内有三辆客运大巴进场,上百名乘客陆续进入楼内就餐、购物、上洗手间。涉事店铺就开在洗手间近处,店面窄小,没有店招。店内靠墙摆放着一块提示牌,上面写着“明码标价 保质保量 按克计价 经客户同意 打磨成粉”。陆先生说,他当时没有看到有这块提示牌,“要不然也不会上当了”。

涉事店铺。 人民网 鞠峰摄

记者18日再探店时看到,“金尖藏茶”10棵左右扎成一捆。随机取一捆称重,显示为361克,按15元/克计算高达5400多元。陆先生称,“金尖藏茶”和他在网上看到的回春草形似,后者500克才几十元。此外,店内还售卖“石斛茶”,标价18元/克,产地标称云南,其进货发票显示货源来自安徽亳州,进货价为0.99元/克。

记者在现场未见有“江阴大桥服务区”的标识,那么,这里是否属于高速服务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原江阴大桥服务区已于2023年8月16日关停,不再属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序列。这块场地经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租,江阴市苏之酥食品有限公司摘牌后负责场地运营。此外,为避免群众误解,现已着手推动各地图导航软件修改“江阴大桥服务区”名称。

原江阴大桥服务区已出租给江阴市苏之酥食品有限公司。人民网 鞠峰摄

律师说法:

相关行为或构成欺诈 出租人有监督之责

江阴与靖江两个县级市一江之隔,经江阴大桥连通,事发地江阴大桥停车场位于靖江市一侧。对于陆先生留言反映的情况,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接诉后,迅速协调当事双方退货退款;并对涉事店铺和场地运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发出责令整改告知书。

据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江阴大桥停车场内同类业态去年就发生过类似纠纷,当时按照虚假宣传对涉事店铺予以数万元罚款处理,今年以来又接到了多起投诉。市监部门对相关行为是否存在监管难点?他坦言,店内所售商品是农副产品,现场检查时店铺营业执照、价签等齐全,“如果没有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等行为的证据,难以做出问责处理。”

在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瑞宇看来,经营者通过托儿虚构商品功效,且故意模糊计价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或可构成欺诈行为。

此外,王瑞宇还认为,原江阴大桥服务区尽管已剥离高速服务区序列,但场地仍属国有资产,出租人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负有审慎监督责任。

截至发稿前,人民网获悉涉事茶叶店已经关停。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