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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施行!广东: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4 19:43:0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水平。办法对住所地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批许可、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收费、从业人员等方面提出要求。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截至2025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合计审批22家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包括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备案改审批的11家校外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存量机构)、11家线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双减”文件规定,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因此,广东省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数量不会增加。

《管理办法》明确,线上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校外培训,非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在培训时间方面,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文件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应当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在培训收费方面,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采用预收费模式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一次预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按照广东省印发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在从业人员方面,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考核办法等。聘用外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