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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猥亵13岁继女及其同学,生父起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15:53:00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中,男子先后对未成年继女和她同学实施猥亵行为。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属侵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对被告人王某两罪并罚。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小丽提出跟随亲生父亲李某生活的意愿。2022年3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法官就监护人资格问题与小丽生父沟通。后小丽的生父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王某对小丽的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适用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快审快判。

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身为继父漠视法律,对被监护人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属侵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人王某两罪并罚。

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尊重被害人意愿,作出民事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小丽司法救助,并会同民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共同制定长期心理疏导、帮扶计划,帮助小丽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

来源:顶端新闻